公司財務會計與出納有什么異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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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與會計都屬于財務人員,二者的工作既有區(qū)別,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必然的聯系。
每個單位,會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都設有若干工作崗位,例如出納、費用核算、原材料核算、銷售核算、往來帳款核算、總賬核算等崗位,如果單位小,工作量不大,一般就設出納崗位、后面的:費用核算、原材料核算、銷售核算、往來帳款核算、總賬核算等崗位就由一個人做,統稱會計。這是基本分工。出納是會計部門工作的頭道工序,凡現金、銀行往來的經濟業(yè)務都必須經過出納,它與會計的關系是緊密相聯的,如果出納出了差錯,那么會計核算也就不會正確了。
從中可以看出出納與會計都屬于一個單位的財會崗位,工作中應相互協助、密切合作,共同打理好企業(yè)的日常財會業(yè)務,做好本職工作。所以說這兩者的關系是息息相聯的。
但他們之間也存在著不同,他們又有著明確分工,工作上各有側重,簡單點來說就是出納是與錢相關的,錢的收入,支出等,會計是計算錢的,做賬的,但不與錢直接打交到,即“出納管錢,會計管賬”。
雖說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的地位是平等的,二者在工作上緊密聯系、分工協作、缺一小可,但是,二者在業(yè)務的隸屬關系上還是有主次之分的。出納人員應當在以下兩個方面主動接受會計人員的監(jiān)督。
(1)主動為現金盤庫提供條件,絕不能認為監(jiān)督盤庫是對出納人員的不信任。
(2)對賬時,主動為會計人員報出現金庫存數,再由會汁人員核對賬款是否相符。不應當由會計人員結賬后先報出現金賬戶的余額,再由出納人員表示賬款是否相符,這樣會造成會計監(jiān)督的本末倒置,其后果十分有害。
注:出納工作只是整個財會工作的一部分,只有會計或主管會計才可總攬本部門財會工作的全局。作為出納人員,應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水平,向成為一名合格的會計人員努力。對此,出納人員平常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應下功夫學習會計基礎理論與相關的財會業(yè)務知識,多向會計人員請教,努力提高自身業(yè)務技能,為日后承擔更重要的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