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標轉讓需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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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一種隱形財產,在按照相關法律辦理一定手續(xù)后,才可以進行商標轉讓手續(xù),廣州商標轉讓是需要遵循以下這幾個原則的;
第一: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基礎上訂立的商標權轉讓合同和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對雙方都會具有約束力;
第二:轉讓注冊商標合同的受讓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不得以注冊商標為自己制造、銷售偽劣商品作掩護理由。
第三: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信息等。
第四: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這些。要不然許可人有權中止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
第五:商標權轉讓合同的轉讓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在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不得對與受讓人的商品相類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轉讓的商標,除非與受讓人訂有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
第六:如果被許可人通過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取得獨占性的商標使用許可,則許可人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許可人也不得再許可其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第七: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被許可人不得自行允許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除非有商標所有人即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許可人的明確授權。
第八:商標權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解決,上述途徑皆行不通的,通過訴訟最終解決。
第九: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商標權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爭議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以上便是廣州商標轉讓的全部內容,其他的不懂的都可以咨詢正穗財稅喲。